生物入侵是指物种从其原先的分布地经由某种自然或人为途径进入另一地,给该地的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众健康、社会和谐、文化传统甚至外事交往等带来或可能带来严重危害的一种复杂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从自然、社会、经济和历史四个视角对生物入侵进行了综合分析,认为生物入侵的主体与对象在某种情况下发生契合而产生新的种群或群落是生物入侵的自然基础;主要是由人的有意或无意行为而导致生物入侵的主体与对象发生契合是生物入侵的社会基础;导致生物入侵的个体行为与环境等公共物品之间的外部性矛盾是生物入侵的经济学解释;贸易与人员往来的全球化导致长期以来相互隔绝的物种在世界范围内人为地再分布是生物入侵的历史解释;在某一时期内人的应对能力跟不上生物入侵的数量、频率和危害而引起的人类利益受损则是生物入侵问题的本质所在。
生物入侵的综合管理包括四个方面:对生物入侵从来源地到入侵地的整个过程进行纵向的全过程控制;对生物入侵进行包括地理上和传入途径上的横向全方位控制;在导致生物入侵的人类行为集合中区分出作用大小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反制措施的多层次管理;综合运用各种技术、行政、经济和其他手段来应对生物入侵并尽可能把它们纳入法律轨道的多手段管理。现有的相关法律、现有相关法律的修改以及新制定的法律组成了生物入侵的法律对策,它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体系,生物入侵法律对策的外在表现形式;目标,这一对策要达至的目的;管理体制,由哪些人或机构来进行以及各自的内部职责与权限划分;基本原则,能够作为具体制度的来源或基础的指导性准则;基本概念,对一些关键术语所做的法律上的界定;具体制度,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并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规范;保障机制,确保这一对策得以执行的制度性安排。国际上的生物入侵法律对策包括全球层次、区域层次的法律文件(硬法)和一些国际组织发布的指南类文件(软法),由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制定。它来源于各国的实践同时又对各国具有指导或强制作用。国家层次的法律是最重要的生物入侵法律管制工具,本文从各大洲分别挑选重要或典型的国家,对其生物入侵的状况及其法律对策进行了介绍和评析。美国和日本是介绍和评析的重点。在考虑了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物入侵现状的前提下,并在借鉴国际上的生物入侵法律对策和几个重要或有代表性国家的生物入侵法律对策的基础上,从体系、目标、管理体制、基本原则、基本概念、具体制度和保障机制七个方面对我国生物入侵法律对策现状及不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的思路。本文最后给出了我国生物入侵基本法的立法建议并提出了部分相关法律的修改建议;讨论了生物入侵法律对策的实现、法律在解决生物入侵问题时的局限性以及生物入侵的复杂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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