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先后经历了传承、停顿、恢复和发展的曲折历程,但无论是在教育督导的性质与范围、机构与职能、内容与方式,还是在教育督导结果的运用、实施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教育督导制度是教育工作链中的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也是现代教育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督导制度的变化是跟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变革、教育改革、社会文化的进步所变化的。它对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事业的稳健发展起着监督、指导与促进的作用。教育督导能够及时反馈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并有效地指导下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科研机构、学校等进行科学管理。现代教育督导制度源自于西方,二十世纪初,西学东渐过程中,被引入中国,并逐渐形成体系化的中国近代教育视导制度。毋庸讳言,新中国的教育督导制度的形成和演变,是在继承民国时期的教育制度、教育思想和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它必定还要有一个继续完善与健全的过程。在这个变迁的过程中,教育督导制度的探索和改革为我们积累了很多先进的经验,对我们现代的教育督导制度的健全发展有一定的借鉴和启迪作用。
2012年10月1日在《教育督导条例》颁布的新形势下,回顾新中国建国以来,教育督导制度的发展历程和经验,对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化教育督导制度的完善有着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也进一步表明了我国已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机构。我国已建立了教育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现代化教育行政管理体系,这表明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又一次实现了质的飞跃。因此,不同的历史时期,教育督导制度的性质有着深刻的变化。本文以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时间顺序为契机,分阶段地解读教育督导制度的历史发展,分析制度在如此复杂的社会背景中是怎样得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再者,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这几个时期的教育督导制度历史脉络的梳理,理性审视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的教育督导制度发展的特点和客观规律,并发现中国教育督导制度在变迁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历史发展的优势和不足,取其合理之处,汲取其成功的经验,以期对今后我国的教育实践和教育改革起到一个较好的促进作用;最后,本研究通过对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变迁的梳理,从政治文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管理理论体系等方面对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整体发展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然后对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健康地发展提供一个科学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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