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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苏珊·朗格的生命形式观

来源:期刊网  作者: 谢宇振;   导师: 王洁群;   时间:2018-05-20 19:26:29  点击:

  生命形式观是20世纪美国著名的符号理论美学家苏珊·朗格美学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她认为一件成功的艺术品必须是一种生命的形式,符合生命形式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它的各个特征。“形式”和“情感”两个概念自它们被哲学家发现之日起,便一直互相排斥和对抗,特别是到了形式主义和表现主义那里,它们的矛盾几乎不可调和。但是,朗格的理论却始终将它们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她认为,艺术是人类情感符号形式的创造,并将艺术作为一种表现性形式,来承担起表现人类生命情感的艰巨任务。所以,艺术是一种生命形式,它表现的是“生命的逻辑形式”。这一理论融合了形式主义和表现主义的特点,抛弃了两者的极端对立,实现了两者的完美结合。生命形式是艺术在形式上的情感投射,艺术通过创造表现性符号形式,来表达生命情感,从而成功地创造出生命的形式,它是艺术创造的动力,推动艺术活动的发展,为评价艺术作品提供了共同的准则。

  “生命的形式”在哲学美学史上作为一种隐喻一直广泛运用于艺术评论之中,朗格沿用了前人对它的隐喻意义,将它贯彻到艺术批评理论实践中。她认为,每一个成功的艺术家都能将自己的作品塑造成一个有机的形式,人们能从中体会到生命、活力和生机,朗格建立了自己独特的“幻象理论”,将“基本幻象”作为区别艺术门类的原则,也充分实践了自己的生命形式理论。苏珊·朗格强调,艺术应该反映社会现实,但同时也必须能够摆脱反映现实的功能,从而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原则,超越现实。基于此,朗格的生命形式观强调了艺术对人类生命的礼赞,但是,其艺术自律与社会批评的功能无法协调,导致了她的生命形式观与社会发展步调脱节,无法全心全意为批评现实的目的服务。朗格的美学因为这一局限而一度为学术界遗忘,但是,越来越多的像纳尔逊·古德曼一样的学者一直以来对朗格理论的美学纯粹意义的探寻,使朗格的“生命形式观”受到学界更多的关注并重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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