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我国人大和政协的召开,引起了公众对政府的年度财务报告制度的持续关注。到去年,“建立跨越财务年度的预算平衡体系,构建基于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明确要求。这使得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探讨和实践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在世界经济飞速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财政管理体系的变革,我国政府会计信息的质量只有不断提高才能满足更多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我国各级政府目前试行的仍然是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它不能客观反映政府绩效,也不能真实地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程度,从而使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难以根据其提供的信息作出正确的决策,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进度和国际参与度。可是,我国当前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机制还不健全,尚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从理论上来看,反应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程度,并根据其履行程度来实现对公共受托责任的解脱,这是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目标。可靠性、完整性、可理解性、充分性和及时性,这些都是政府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应该具备的基本特征。
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它包括政府预算报告和政府财务报告。政府必须依据政府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其会计核算基础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为了能够系统地披露政府会计信息并在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下将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工作落到实处,我国必须构建出一个完整而有效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但是,由于政府会计本身具有特殊性,要使政府会计信息能够得到充分披露,我国政府会计体系的健全程度仅仅是考虑因素之一还应该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政治体制以及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考虑。可是,我国当前在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还不成熟,尚有很多地方有待学者们对其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等理论为基础,通过分析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政府会计信息利用效率低下、政府会计信息披露透明度差、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和披露方式不规范等问题以及问题的成因,针对最本质的原因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对策建议:(1)广泛披露政府会计信息;(2)结合当前信息网络化的时代背景探讨提高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效率的措施;(3)健全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制度;(4)完善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激励监督机制。希望能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推进贡献自己的力量。本文总共四部分。第一部分结合当前的时政热点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文献综述、本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框架结构等内容。第二部分主要采用规范分析方法对政府会计信息的内涵、质量特征和会计核算基础等理论概念进行论述,简要阐述了与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一些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对导致这些问题的更深层次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联系当前互联网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从网络化披露的角度来探寻提高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效率的方法。第四部门针对上述对问题的深入剖析,提出了具体完善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建议,以期能够对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体制的改革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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