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关系着国家发展与稳定的全局,而“三农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科技的推动。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强调科技对于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性,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来推动、引领现代农业的建设,大力倡导农业技术推广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证明,在众多农推服务体系中,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可推广、效果相当显著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服务制度。历史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要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需要依靠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将科学技术融入到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服务中去。本文以山东省泰安市为研究个案,对泰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研究,并在借鉴国内外相关农业科技推广及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经验后,提出了泰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相关优化对策。
通过研究,本文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泰安市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取得的成效有:一是优化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增强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于“三农”的实践能力;三是传播了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四是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2)泰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科技特派员的创业能力参差不齐;第二,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不完善;第三,人才短缺与人才流失问题并存;第四,专项经费保障不力;第五,科技特派员队伍不稳定。而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首先是制度存在内在缺陷;其次是扶持力度不够。(3)通过借鉴国内外科技特派员制度及农业推广的先进经验,得出以下启示:第一,建立专项资金与优惠政策向结合的运行模式;第二,建立起“组织部门牵头、科技部门主导、相关部门配合”的组织管理机制;第三,建立“双向选择、供需相接”的选派方式;第四,扩展科技服务领域;第五,积极鼓励科技创业活动,鼓励结成利益共同体;第六,重视科技特派原制度的信息化建设,强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4)泰安市构建科技特派员制度运行机制可以采取以下对策:第一,努力转变角色,充分发挥政府功能;第二,引进优秀人才,构建人才保障机制;第三,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资金保障体系;第四,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化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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