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一直作为学习和研发新技术的基本方式之一,同时作为防止计算机软件形成“技术壁垒”的重要手段。由于我国未形成专门的计算机软件保护体系,加之版权法、商业秘密法和专利法在针对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所作之规定存在重叠和交叉,甚至在部分领域存在过度保护问题。本文以计算机“开源软件”和“非开源软件”为切入点,结合版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商业秘密法中的反垄断制度和专利法中的交叉许可制度,对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在版权、商业秘密法和专利框架下的实施条件进行具体分析,从而期待能解决部分计算机软件过度保护问题,同时也为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实施条件开辟新思路。
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基本理论,主要从技术角度、软件市场角度和法律角度三个维度分析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第二部分介绍国内外对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的法律规制情况及最新理论。第三部分主要着力于《版权法》、《商业秘密法》、《专利法》保护下的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实施条件探析,以解决和完善现行法律在规制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第四部分介绍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实施条件在适用过程中需要完善的几个问题,包括“禁反条款”的效力问题,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和技术保护措施的关系和通过反向工程获得的技术禁止公开传播等问题。我国对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技术的法律规制还十分不健全,对其规制出现在零星的司法判例和司法解释中。所以我国亟待出台专门性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同时统一规定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的实施条件,以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行为侵权判断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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