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漏洞的类型划分,学界可谓是林林总总,有的学者根据评价计划的标准将法律漏洞分为规范漏洞、法律漏洞、领域漏洞,有的学者将法律漏洞分为法内漏洞、有据式体系违反、无据式体系违反,还有的学者将法律漏洞分为自始的漏洞与嗣后的漏洞、认知的漏洞与无认知的漏洞,这些不同的分类标准对笔者论文的写作都大有裨益。在参考学者法律漏洞分类的基础上,笔者翻阅2001年至2008年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民事卷》、2011年至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52个指导性案例以及2012年至2015年《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民事部分,通过对案例所涉及的法律漏洞的归纳与整理,将法律漏洞分为规整漏洞、评价欠缺型漏洞、碰撞式法律漏洞、类似情况未予规范的法律漏洞、不合时宜式法律漏洞五大类型。
通过对4262个民事案件的归纳整理,笔者总结出208个案件所要适用的法律存在法律漏洞,法官对于法律漏洞的不同类型采用不同的漏洞填补方法,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两大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一种是体系内的法律漏洞填补,具体是类推适用、目的性扩张、目的性限缩;另一种是体系外的法律漏洞填补,具体是法律发现与法律续造。对于一种法律漏洞,法官有的是基于一种漏洞填补方法,也有的是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漏洞填补的方法,但殊途同归,都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运用实证的分析方法,通过搜集、整理、汇总部分民事案例,对法律漏洞及其填补的类型进行分析、梳理,并以图表的形式对法律漏洞的类型以及法律漏洞填补方法进行比较分析。笔者认为法官对漏洞的填补一方面可以解决系争两造之间的争端,一方面对以后完善立法也起到指引作用,促使立法者对不合时宜、不尽合理的法律规范予以修改,从而使我国向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内容更加合理的法治化国家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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