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首例计算机犯罪案件被发现至今,此类案件逐年大幅度增加,呈愈演愈烈之势。正如西方一犯罪学家所言:未来信息化社会犯罪的形式将主要是计算机犯罪,同时,计算机犯罪也将是未来国际恐怖活动的一种主要手段。刑法作为一种规范性调整手段,其产生具有滞后性,计算机犯罪立法尤其如此。我国现行刑法虽然对计算机犯罪进行了规定,但立法预期与实际效果相去甚远。笔者认为,我国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上存在着严重不足,明显滞后于社会现实的发展,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正是基于以上考虑,笔者冒昧对我国计算机犯罪之刑事立法巫需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论述,以期能够对我国有效打击和防范计算机犯罪贡献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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