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具体的实例分析学位立法中的司法实践,最后反思学位立法目前存在的不足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而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多部国家规定的法律,以确立各大高校的法律地位和其与受教育者间存在的法律关系为切入点,进而全面的分析了学校学位授予权内涵与法律性质,遴选自《学位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六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映射出我国学位立法制度存在的如学位授予权的法律性质不明、高等学校及学位评审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清、欠缺对学位授予权的约束机制及出现争议的解决机制等不足,对《学位条例》的修订提出六大立法建议:确立正当程序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明确学位授予权的法律性质、高等学校及学位评审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建立和完善学位授予权的约束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等,以期对我国学位立法有更加深刻的认识与理解,推动《学位条例》的修改。
本篇论文采取理论结合实际和案例分析以及文献分析等全面的分析方法对我国各大高校的学位授予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论述的的内容由四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与文献综述部分,结合中外代表性学说,阐述本文的写作背景,写作目的与意义,以及国内外文献综述。第二部分,论述我国自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来学位立法的发展和演变,介绍了由《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学位条例》修正案构成的我国学位法律体系。第三部分,以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不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刘燕文诉北京大学及其学位评定委员会案、陈颖诉中山大学撤销其硕士学位案、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不授予学位案、甘露诉暨南大学开除学籍案、西北政法大学申博行政复议案等案例为线索,通过对学位纠纷而进行法律上的分析,进而凸显各大高校其学位授予所存在的争议原因:包括学位评定标准是否合理、学位评选程序是否得当、学位撤销是否合理以及”校规”违反上位法等等情况。第四部分,通过上述案例分析,提出我国学位立法修订的几点建议,即:确立正当程序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明确学位授予权的法律性质、高等学校及学位评审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建立和完善学位授予权的约束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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