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障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计量在历史上称为度量衡,其含义是关于长度、容积、质量的测量,所用的主要测量器具是尺、斗、秤。在英语中尺子和统治者是同一词(ruler),中国古代把砝码称为“权”,至今仍用天平代表法制和法律的公平,这些都表明计量象征着权利和公正。计量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悠久,早在秦始皇时期,就统一了度量衡制度,50年代,国家计量局成立后,按照原苏联和民主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我国的计量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核心,由8件国务院行政法规,25件部门行政规章,23件地方性条例和政府规章组成的行政管理领域的计量法律制度和2700余件计量技术法规组成的计量技术管理领域的计量法律制度。行政管理领域的计量法律制度和技术管理领域的计量法律制度构成了现行计量法律制度,现行计量法律制度对法制计量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国,全球计量体系的建立等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我国现行的计量法律制度已远不能适应这些形势的发展。众所周知,计量是科学技术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我国现行计量法律制度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一段时期以来,围绕我国现行计量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建议政府部门尽快抓紧时间完善我国的计量法律制度以及完善我国计量法律制度应包括的内容等方面,在计量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本文即在系统分析现行计量法律制度的立法现有理论和实践成果的基础上,采用比较分析和实证的方法,围绕我国计量工作的发展及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国外计量立法的现状及国际法制计量的发展趋势、从现行计量法律制度的欠缺等方面分析完善我国计量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完善我国计量法律制度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完善我国计量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完善我国计量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标等方面问题,对国外计量立法的实际发展和研究成果进行考量和借鉴,就完善我国计量法律制度涉及到的重大问题提出个人建议。关于完善我国计量法律制度的必要性问题。本文从国际国内形势、现行《计量法》立法原则、现行计量法律制度存在的欠缺等几方面加以分析,得出现行计量法律制度虽然吸纳了国际计量法的内容,但由于研究、分析国外计量立法的深度不够,同时由于现行计量法律制度中所包含的许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于计划经济时期,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的烙印,政府管得过严、过细、过宽,使得现行的这种法律制度所决定的计量管理方式,远远落后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及时改革将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关于完善计量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要在完全掌握现行计量法律制度对社会发挥的重要作用的基础上,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要掌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履行我国的入世承诺,特别是计量技术法规的制修订要严格执行WTO/TBT的通报咨询、透明度等制度,研究如何通过计量技术法规的制修订打破其他国家的技术贸易壁垒,从而通过合法渠道建立我国的技术贸易壁垒。要落实《立法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原则要求。
《立法法》颁布于2000年,《行政许可法》颁布于2003年,这两部法律的颁布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出台,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这些原则规定就对《计量法》的修订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对相应的计量法规、规章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坚持计量的立法宗旨不动摇,即“保障计量单位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完善我国的计量法律制度并不是要否定现行的计量法律制度,而是在现行的计量法律制度基础之上,加以补充、完善和调整。关于完善我国计量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认真总结现行计量法律制度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外计量管理立法的先进思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快计量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建立健全我国计量法律制度,使科学计量、法制计量和工程计量协调发展,不断满足科技进步、经济和国防建设以及社会发展对计量工作的需求;进一步健全计量执法监督机制,加大计量监管力度,为全面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健康文明的计量环境提供法律保障。关于完善我国计量法律制度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修订现行《计量法》是完善我国计量法律制度的最重要的任务。《计量法》的修订一经完成,与其配套的法规、规章都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调整,这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建议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满足入世需要,适应计量工作发展的计量法律制度。基本建立起以中央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主,地方性计量法规和规章为辅,地方与中央计量法律制度相协调的国家计量法律制度。争取用五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计量技术法规与国际建议、国际标准的衔接工作。规范地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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