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的法律概念具有明确的构成要件,以其为基石可以建立起一个逻辑严密、完备统一的体系。然而,语言的歧义性和模糊性等因素都使得上述构想难以成立。不确定的法律概念相较之下并不具有明确的外延和构成要件,需要进行价值补充加以具体化,但这正是它的价值之所在,它的开放性克服了法律的僵硬性和个案非正义性。
基于不确定法律概念存在的必要性,本文将围绕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界定及其价值展开论述。第一章,导论。在导论部分,笔者将会对文章选题的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方法,以及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一一进行介绍,以使读者对不确定法律概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第二章,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界定。该章通过学者们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既有界定,总结出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属性,研究其相对于确定法律概念的独特特征。同时,本章还对不确定的法律概念的分类做了总结。为准确界定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笔者还对不确定法律概念与行政裁量进行了区分。第三章,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生成原因。不确定法律概念是法律概念的一种特殊类型,其在各个部门法中大量存在。它的形成是多维综合原因的结果,本章笔者将从社会的复杂性,人类语言的特点,以及立法者的选择与设计来分析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生成原因。第四章,不确定法律概念的价值。笔者先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必然性进行描写,然后归纳出不确定法律概念所蕴含的巨大的社会价值。最后,笔者还将不确定法律概念现有的一些缺陷提出来,以期能使法律适用者能合理使用不确定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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