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力求通过对国内外计算机犯罪的现状和立法的考察和全方位的思考,明确提出有关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并通过剖析计算机犯罪的特点、分类、原因和犯罪构成要件以准确把握计算机犯罪的实质。通过对现行刑法有关条文如第285条、第286条、第287条和第17条第2款的质疑,在计算机犯罪法律的修改与完善上提出如制定专门的反计算机犯罪法、扩大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护范围、增加过失犯罪、增加涉及计算机犯罪的新罪名、提高法定刑、适当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增设单位犯罪、增加电磁记录为证据类型、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等具体措施。又在计算机犯罪的司法完善上提出如成立专门的反计算机犯罪司法机关、成立专门的反计算机犯罪领导机构或协调机构、建立计算机犯罪的前科数据库、建立健全惩治计算机犯罪的国际合作体系、完善相关行政法规等措施,从而为计算机犯罪的研究提供一个基本的思路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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