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科技决策一直是一个专家统治的领域,不具备专门知识的公众被认为无法理解科学技术的复杂性和科学性而被排除在政策参与过程之外,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决策所产生的效果和带来的影响已经渗透到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有的已经决定着相关公众的生存权,公众参与科技决策已经成为行政民主化和科学化的一个主流趋势,也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学术界对于科技决策中的公众参与作了多方面的研究,但是以往的研究多是从理论层面研究公众参与科技决策问题,主要涉及科技决策公众参与的相关概念、理论依据、必要性、公众参与动因、公众参与形式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公众参与有效性实践层面上的研究较少。即使有学者进行了有效性的研究也只是简单的从参与人数、参与范围大小等公众参与的广度方面来研究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对于公众参与的深度和效度问题很少涉及。
本文认为参与人数、参与范围只是公众参与广度方面的内容,而公众参与有效性不应只包含参与广度方面的内容,还应该包含参与深度和参与效度方面的内容。因此,本文在研究了科技决策公众参与概念、参与形式、参与理论和动因分析的基础之上,将侧重点集中在对于科技决策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的研究上,从公众参与的广度、深度与效度三个方面对参与有效性进行分析,构建了科技决策中公众参与有效性评估体系,将参与广度、参与深度和参与效度进一步划分为参与程度、参与渠道、参与范围、参与作用范围、自主程度、个体效应和整体效应等具体、可操作化的评估指标,并选择作为民族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为研究对象,以协商式民主和参与阶梯理论作为理论分析视角,对广西公众参与科技决策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通过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探讨广西科技决策中公众参与有效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最后提出提高广西科技决策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的措施。本文的主要观点是:广西公众已经通过社会公示、听证、信访、诉讼等制度参与到科技决策当中,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其参与有效性仍存在着参与广度、参与深度和参与效度三个问题。其中从参与的广度来说,主要有参与程度低、参与渠道缺乏多样化、参与范围小等问题;从参与的深度来说,存在参与作用范围小,参与自主程度低等问题;从参与的效度来说,存在个体效应和整体效应不佳的问题。
产生有效性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参与制度的不健全;传统决策模式的阻碍;传统文化模式束缚;科技发展发展和教育水平限制;经济发展水平低的阻碍;缺乏以公众、专家、决策者三者互动机制。针对上述问题及原因分析,解决问题的对策主要有: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政治的实现;建立科学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体系;改变公众参与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度;提供多样化的公众参与渠道,降低公众参与成本;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决策范围;实行“多中心”的网络式治理,扩大公众参与作用范围;制定双向沟通和反馈模式,提高公众自主程度;提升公众参与个体博弈能力;提高公众参与的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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