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施行学位制度以来,一直采用国家本位的学位管理体制,而国家本位的学位管理体制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三级学位管理体制的层级之间存有矛盾、学位管理形式单一、学位授予单位缺乏自主权力与责任意识、社会中介参与不够等等,这不仅影响了学位管理与人才培养的质量,也不利于培养单位办学积极性的提高。本文试图通过运用校本管理理念中的“权力下放”、“目标多元”、“自主管理”以及“以人为本"的原则,从重新划分现行学位体制三级管理部门的权限与职责、从“内涵”上建设培养单位、建立培养单位自主授权学位、构建立体的学位教育质量监控等几个方面来改革学位管理体制,从而达到克服当前学位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弊端,并实现学位管理质量和效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目的。当然,改革我国现行的学位管理体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保障,比如政策环境的改变、“学术自由、学者自律”的现代大学制度的构建、市场机制的逐渐成熟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完善。
改革学位管理体制,实现校本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学位体制改革,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培养单位、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推进作用,一方面,培养单位加强“内涵建设”,实现学位自主管理,另一方面,政府加快职能转变,从直接管理的角色中摆脱出来,成为秩序的维护者,管理的监督者。当然,社会舆论、各种评估中介的监督需要与政府的监督检查并行,在学位管理体制中形成立体的监督体系。学位管理体制由国家本位向学校本位的转型,并不能一蹴而就,我们必须讲究方法策略,采取“小步快走”的具体改革步骤,不断进行研究实验,不能急于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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