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律人思维备受中国学界关注。法律人思维是否具有统一性?是否应维护法律职业人思维的同质性?这些都是法律人思维研究的重要问题。目前对于是否存在统一的法律人思维,学界仍然存在分歧。朱苏力教授与孙笑侠教授曾围绕法律人思维统一性问题展开针锋相对的争论,由此产生了法律人思维差异论与统一论两种不同的研究立场。虽然学者对法律人思维统一性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但相关的研究成果仍然缺乏系统性与理论深度。
本文对法律人思维统一性之争进行系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法律人思维统一性问题进行完整的理论探讨。首先,本文梳理了法律人思维统一性之争的基本情况。通过剖析法律人思维统一性之争的学术背景,以深入挖掘争议发生的历史缘由及其背后的理论资源。通过梳理法律人思维统一性之争的焦点问题及理论依据,以使法律人思维差异论与统一论之观点、立场予以清晰展现。接着,本文检视了法律人思维差异论的不足之处。差异论执拗于强调法律人思维的差异性、异质性,无视法律职业人所具备的思维共性,夸大制度对法律人思维的型塑作用,将法律家思维与法学家思维对立看待。其理论本身失之于极端,缺乏合理性。而且,差异论的解构性立场不仅无法为法治建设提供可行性方案,反而在消解法治因素,削减法律权威。
据此,本文尝试为法律人思维统一论进行辩护。统一论强调的是法律职业人思维类型统一而非思维相同。它从未否定或抹煞法律人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的思维差异,而是强调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存有一种基础性的、本质化的思维方式,以此作为法律人最低限度的共识。再者,法律人思维具备统一性是实现司法功能的基本要求。从法律人思维的形成过程分析,经过统一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训练,法律职业人能够掌握统一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方法,因而具备统一的思维方式。另外,对于缺乏法律职业化传统的中国而言,法治建设更需要一种建构性的立场予以维护。法律人思维统一论有助于加强职业认同,凝聚群体力量,契合法治发展的需要。而且,法律人思维统一论还具有维护法律统一适用、保证司法公正、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重要的时代价值。最后,本文探讨了维护法律人思维统一性的具体路径。对于当下中国法律人思维的培养而言,法教义学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应坚持法教义学塑造法律人思维的主导地位。同时,应畅通职业互动渠道,实现不同法律职业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另外,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培训均应注重法律方法与思维的训练。以此保证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拥有统一的思维方式,共担法治之责。
本文关键词:
法律人(1)
思维(2)
统一性(1)
研究(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