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西方发达国家大中型企业普遍采取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至80年代发展形成完善体系,公司法律顾问成为与社会律师相对应的独立法律工作者群体,在公司管理、对外贸易、海外投资等各项领域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但是,由于受到法制传统与法律文化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实际效果仍不理想,成为我国企业升华管理水准的一项隐蔽性障碍。因此,研究如何完善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目前,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与公司律师制度之争在社会上反响强烈,但法学界对此反应较为平静。本文认为,探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问题决不单是考虑近10万企业法律顾问人员本身的权益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一个经济问题,一个法律问题。本文运用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原理,通过对西方公司法律顾问制度与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历史沿革和形态的比较,以及对我国现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行的调查,结合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实践,分析了我国现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局限性,从剖析企业法律顾问功能的角度提出了重新审视这一制度,并就如何完善该项制度作了一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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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1)
制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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