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全文由六章组成,即“法律舆论的概念”、 “法律舆论的运动与结构”、“法律舆论的特征与类型”、 “法律舆论的功能”、“法律舆论功能的实现” “法律舆论的引导”。六章的主要内容可概述如下:
第一章试图从舆论的概念出发探求法律舆论的概念,并把法律舆论概念与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等概念相比较以进一步明确其含义。首先从舆论的历史演变以及学者们对舆论的种种定义中总结出舆论的三个本质特征,即公共性、评价性和倾向性。以此为基础,接下来详细分析已知的法律舆论的两个定义。从两个定义中发展出本文所持的法律舆论的定义,即法律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部分,它是社会成员从某一角度出发,对其关注的涉及个人利益及整体利益的某一法律事实的评价态度。最后,比较法律舆论与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的异同,进一步明确法律舆论含义。
第二章第一节强调从动态发展的角度分析法律舆论的形成、传播和消散。本文持这样一种观点:法律舆论的形成离不开三个重要因素,即人、法律事实及二者之间的交互作用。法律舆论是人与法律事实互动的产物。而且在法律舆论的形成过程中,利益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法律舆论形成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会逐渐产生出一种共同的群体态度。最后会出现潜伏、融合、分解、消散等结局。第二节进一步深化对法律舆论的认识,对其构成部分作了具体的分析 。法律舆论主体是指那些以某种法律事实为共同话题、参与讨论过程的个人、群体和组织。法律舆论主体在不断地进行着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过程。法律舆论的客体是法律事实。而法律舆论的内容则是法律态度表现出来的法律意见。
第三章转入对法律舆论外在形态的分析 。第一节从价值取向、力量对比等视角概括出法律舆论的四个主要特征,即法律舆论是官方权威性与民众推动性的共存;其价值取向具有多元性;法律舆论力量的普遍性、隐蔽性与强制性惧在;其主观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第二节分析了法律舆论的五个重要类型,进一步明晰其表现形式。
第四章运用功能分析的方法对法律舆论进行研究。功能表现了系统的构成部分对环境以及系统本身所具有的作用、职能、贡献和意义,有助于全面把握法律舆论的性质和规律。本章着重分析了法律舆论的五个功能。立法功能表现在:法律舆论有助于立法者处理好立法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法律舆论的评价性使它对立法具有评价功能,促使立法得到监督和实践的检验;法律舆论的时效性有助于立法活动与时代保持一致。司法方面的功能则主要表现在法律舆论对司法独立的促进,有助于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以及有助于司法的公正化、效率化。守法功能则主要强调法律舆论能树立社会主体对法律的忠诚感;养成主体服从法律的习惯;特别是能督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在法律信仰方面,法律舆论将有助于法理精神的形成、奠定法律信仰的基础以及批驳“权力至上论”。法律舆论还能影响民众的政治观念,参予民众的政治行为以最终改变宪政的整体面貌。
第五章通过分析法律舆论与实践联系紧密的几个问题来探求法律舆论的功能实现。首先是法律舆论监督问题。法律舆论监督对权力制约和法治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节主要讨论了法律舆论监督对权力制约、法律运行的规范等方面的独特效用,呼吁我国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以使法律舆论监督发挥更大的作用。接下来的一节讨论法律舆论与表达自由 ,指出只有民众拥有表达自由、法律舆论才能真实、健康地运转;反之,民众没有自由表达的权利,法律舆论将是虚伪的,不会给法治建设带来任何好处。文章对我国的一些压制表达自由的行为予以警醒。最后一节对法律运行过程中的法律舆论监督与名誉权的冲突现象进行了分析。本文指出,两者冲突在表面上看是权利之间的冲突 ,而在本质上却体现出公民的民主权利与政府公共权力之间的冲突。以此为出发点,本文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最后一章探讨法律舆论的引导问题。本文提出此问题的前提在于法律舆论的缺陷,它表现为法律舆论中存在“话语霸权"的问题、其本身的局限性问题和法律舆论“权利滥用”问题。有鉴于此,就必须要对法律舆论予以正确的引导。在解决思路中,本文特别强调法学家在其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关键词:
法律(40)
舆论(1)
初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