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一直广受关注。国内外学者在研究过程中,经常受困于各种“斯密问题”。确实,一些看似矛盾的结论、政策建议在斯密的著作中并不少见。更重要的是,面对充满争议的商业社会,斯密还是满怀热情地为之辩护。此类斯密问题可以概括为:相比于历史上那些靠“美德”支撑起来的成功国家,在美德败坏的商业社会,国家得以建立的基础是什么?从斯密理论体系的内在逻辑来看,相对于古典政治哲学把社会当作有机整体来思考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思维方式,斯密选择了以个人为起点来理解社会,个人成了目的。这就需要通过某种手段确立个人的主体性,也就是说要关注现实中具体的人。这样一种从人的情感机制展开论述的方式,是一种始于经验观察的方法。同时,斯密又贬低人的理性,把它降格为人的情感的助手。
通过这种转变,斯密完全确立了个人的主体性。与宗教改革后新教伦理造就的“唯《圣经》论”的个人主义相较,斯密意义上的个人排除了一切外在权威,是一种彻底孤独的个人。不仅如此,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斯密确立了两条原则:每个人都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正义是社会存在的基础。如果把这些理论原则扩展到世界范围,就会发现斯密实际上把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当作一个社会内部的个人,由此便能解释他何以支持英国航海法。由此,亚当·斯密阐明了自由贸易、自由经营和政府职能的理论以及个人与国家、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同时也向人们表明,容纳了财富、奢侈品和个人竞争的商业社会,同样能够维持良好的秩序,建立成功的国家。所以,现代商业社会的立国之道就是通过使普通的个人享有正义和法律之下的自由,以达到富国裕民的目的,对外维护国家的独立,对内保障个人的自由。这样的立国原则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就在于它更接近自然自由,更符合人性,是人人可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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