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适应大学发展的学术职业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议题,也是全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导向,这对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高等教育系统的美国而言更是如此。美国世界一流大学云集,这与美国大学拥有的高质量教师队伍是分不开的,教师是大学的主导力量,是高校的核心人力资源,肩负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等的重任。高质量的教师队伍不仅可以为高校获取更多的科研经费和企业资助;而且还会吸引更多的优秀学子,提升大学的知名度;另外优秀的教师会成就更多优秀的毕业生,这些毕业生日后将成为大学的杰出校友,校友对大学的支持是美国大学发展的重要契机。因此,教师对一所高校的建设和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那么如何选聘和激励优秀教师成为美国高校治理的首要问题。美国高校十分重视对教师的晋升激励,大学学术组织的属性决定了晋升制度在大学人事政策中的核心地位,晋升制度实施的状况不仅关系到对教师的激励及其工作士气,还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升、学术研究的发展,因此需要科学设计和妥善安排。教师晋升制度在美国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体系。
本论文从学术职业(Academic Profession)的视角出发试图探讨美国大学教师晋升的制度安排。正是学术职业的工作方式和性质,形成了以专业学术人员为主体的大学组织与众不同的组织特征,从而使大学教师晋升制度在借鉴和系统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激励理论的基础上,呈现出自身的管理特点,它受到效率机制和合法性机制的双重制约。效率机制是指大学采用竞争淘汰模式来决定教师的激励晋升,以绩效和可外显的成果为依据来作出是否与予晋升的决策,即以效率为原则设计晋升的制度安排。合法性机制是指学术人员所崇尚的学术价值观、学术规范、社会约束以及发挥激励作用的非经济因素。效率机制和以学术为根基的合法性机制并不总是同方向变化的。在美国大学变迁的过程中,政府的政策因素,市场的资本因素,社会环境因素都深刻影响着美国大学教师晋升的制度安排。因此学术因素固然是晋升制度的主导依据,但是本文的探究表明,以威廉玛丽学院为例,学缘关系,民族、种族关系,性别因素,公民身份,人力资本因素等非学术因素正在抬头,越来越重要地影响着教师的晋升。因此本文试图在共同治理的理论框架下分析晋升制度的合理合法性问题。晋升制度应当遵循共同治理的理念:首先教师和学术人员享有学术的自由,教师和专业学术人员在设置学术晋升标准上应发挥主导作用,在晋升决策方面应享有优先权;其次应当充分扩大共同治理的参与度,教师工会或联盟、大学教授会、教师评议会以及其他外部认证机构应当在晋升中发挥重要作用,不仅仅是参与权,而是要赋予投票权和决策权。我国大学从本质上沿袭了欧美现代大学制度,因此研究美国大学教师晋升制度对我国高校教师职务晋升制度具有一定的引导和借鉴意义。但是考虑到中国国情和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大学的制度拥有不同于美国大学的特性。尽管如此,这并不妨碍我们借鉴美国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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