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郭若虚所言“人品既已高矣,气韵不得不高;气韵既已高矣,生动不得不至”,一直是文人绘画体系中品评绘画的重要言论之一。在中国一千多年的绘画理论发展史中,“画品”与“人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品不高,用墨无法。”更是文人们深信不疑的创作信条。在中国传统艺术评论体系中,“人品决定画品”理论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按照这一品评理论品评绘画的同时,又在客观上为画家的“人品”修为提供了理论指导。“画品”是中国传统美术批评的一个重要概念,“画品”的高低,事实上是艺术评论家对一件艺术品“意境、境界、笔墨、艺术语言、思想内涵”等一系列因素在画面上所呈现出的整体感觉所做一种判断。“画品”概念起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南齐的谢赫在其著述《画品》中,第一次提出了对绘画作品等级评定的依据,也就是著名的“六法论”。不同于人品理论的对象,画品理论的对象是艺术作品,但却没有完全撇开人的因素。
中国的画品理论不像今天的工业评级体系,按照一定的量化标准,评出产品的优劣等级。中国画品理论对艺术品优劣的评价,在审视评价艺术作品本身视觉表象的同时,交织着对艺术作品的创作主体的品质评价,即“人品”评价。“人品”是一个内涵宽泛的概念,它包含着对个人言行、道德的约束,也包含着对人才情修养及个人品位的要求,简单来说便是人的品质或是人的品位。画品是以客观的绘画作品作为品评对象的,而“人品论”的品评对象却是艺术品的创作主体—人。
“人品决定画品”理论把这两者结合了起来。这便引发了人们的争议:人品同画品是否应该挂钩?人品到底是否能决定画品的高低?两者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时至今日理论界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本文通过对这一理论的历代梳理,提出“人品决定画品”理论,是产生在中国古代封建传统思想文化特定语境中的艺术理论,它便必然地带有其特定的时代特征和历史局限性。保留该理论的合理内涵,清理其历史局限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继承这份理论遗产的首要任务。在正确认识这一古代艺术理论历史意义的同时,对这一理论在当代艺术创作中的现实意义做出了尝试性的理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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