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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制度问题与对策分析

来源:期刊网  作者: 张艺馨;  导师: 张文香;  时间:2018-07-04 15:45:56  点击: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数众多,但随着我国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地位受到了很大冲击,工作区域、工作内容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2002年,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上海举行的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没有在法律上明确赋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代理诉讼的主体资格,因此其在参与案件调查取证、阅卷等方面缺乏法律依据,有可能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逐步取消街道、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诉讼代理。

      2004年国务院又发布决定取消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决定表明将不会有新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入到这一群体中来。这是对基层法律服务制度的致命打击。自此,一些地方的管理部门开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松懈,放任自流。2004年以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数量逐年减少,从最初的20余万人锐减到如今的不到十万。加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长期以来受到学者、律师等群体的歧视、排挤,生存、发展状况很不乐观。

      2012年通过的第二次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58条明确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诉讼代理人的资格,可以参加民事诉讼,这是我国立法机关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的执业依据。这意味着国家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态度发生了改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继续发展、存在得到了肯定,有了法律上的保障。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让我们再次看到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展的春天。

      本文正文共分三部分,主要内容是:第一章:我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制度概述。本章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法学界定,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产生、立法定位和立法现状入手,分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由来以及在法律上的定位,介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生存现状,并从现实层面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研究,分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的现实意义。第二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状况与问题所在。根据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地位、管理机制、执业范围,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身执业中出现的业务能力欠缺与职业道德缺失的分析,梳理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制度层面和实务层面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所在。第三章:在前两章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发展完善的建议:增加立法、加强司法行政部门的管理,整合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身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等。

    本文关键词: 法学论文发表(2) 代发表论文是否违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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