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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系推广新式旱地农作物的法令分析

来源:期刊网  作者: 李辉;   导师: 唐凌;   时间:2018-04-20 09:26:00  点击:

   民国时期,以玉米、番薯、马铃薯为代表的外来旱地农作物在广西省进一步传播种植,而新桂系政府颁布相关法令,促进新式作物传播的种种措施与影响分析,可以对我国现今引进外来作物,发展农业经济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1925年,新桂系统一了广西。以李宗仁、白崇禧和黄旭初为代表的广西当局提出“建设广西,复兴中国”的口号。为发展广西的农村经济,提高整体的粮食产量,新桂系政府在执政时间内开展扩大冬作,公共造产和粮食生产竞赛等一系列增产措施,这些工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式旱地农作物的传播种植。本文探讨新桂系政府推广新式旱地作物的背景、所采取的措施、所起效果、所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对于地区面貌改变的作用等情况,对其进行评价,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为我国政府农业改良,推动当前的农业进步提供历史借鉴。
   本文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是民国前广西外来旱地农作物引进及传播概况。第二部分的内容是梳理具体新式旱地农作物组织推广活动的实施单位,同时介绍新桂系政府所组织的相关推广工作。第三部分的内容是新桂系政府推广旱地农作物的法令条文与具体措施。第四个部分则是总结新桂系政府有关推广新式旱地农作物的法令与措施的历史评价。第五个部分则是总结新桂系政府颁布法令,推广新式旱地农作物的历史启示。本文认为,新桂系执政广西时期推广新式旱地农作物是比较有效果的,玉米、番薯等外来农作物在广西省内得到了广泛传播。而新桂系推广新式作物所颁布的法令,大多数比较切合实际,加以较强的行政效力,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切实施行。但也由于各种制约因素的影响,新式旱地农作物的引进与广泛传播是有一定限度的,无法超过市场的需求。结果上来看,新式旱地作物的传播虽然一定时期内提高了全省粮食总产量,但并没有使得其时广西省的农村经济发展发生质变,地区中人民生活水平也未能全面提高。
   本文总结新桂系政府推广玉米、番薯等新式旱地农作物的历史启示如下:政府制定农业推广政策,颁布农业推广法令,一定要切合农业发展规律,制定的政策要符合农村实际,需要与农民的实际利益相结合。广大农村中,农业推广政策与法令的有效落实,需要政府构建更加优良的行政效率外来新式作物的引进与传播,政府的行政力量需要结合市场需求的作用,外来作物对于农业经济的促进作用才能发挥更优良的效果。政府在农业推广工作中应当重视本地的农业科研与教育机构,对引入作物有针对性进行改良,同时安排相关技术指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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