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农民不是时代人,如果农村不是时代中的市民社会,如果农业不是时代下的产业,我们的国家、民族和占总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总是久久徘徊在时代的大门之外,则我们依旧是时代的局外人。问题出在哪里呢?让农村充满现代社会的气脉、农业充满现代产业的气质、农民充满现代文明的气息。以人为本的生命的存在,在于追求生命的意义。这是个社会心理学的命题:农民的本质问题是农民、农业、农村存在的依据问题,农民的发展问题是农民的存在,农业、农村发展的价值问题。农民的发展问题既是公共选择的依据,也是公共选择的价值。我们一直在争议政府该是什么、做什么,但少有去争议农民该是谁、该做什么。始终不把农民放在主体地位的立场探索可资解决的“三农”问题,把农民置于到了公平的发展权利之外。山区农民为何大都选择用脚投票而离开故土?用手投票而入城务工从事累、脏、重、险的非农活计?他们到底是个人选择还是公共选择、个人行动还是集体行动?回答这些问题,势必各有各的作为学者、作为人融合的使命、人格倾向、价值取向、学术观点、政治主张、政策见解。也都各有各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重构公共选择下的山区农村经济协同发展秩序,关注山区农村,支撑中国未来;认知山区农村,引领中国未来;反思山区农村,改写中国未来;建设山区农村,拥有中国未来。“新的事实迫使人们对已往的全部历史作一番新的研究。”一、论文的主要结论通过历史-比较、实证-规范、演绎-归纳等研究方法分析发现,公共选择的集体行动下,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成因在于以下诸因素集成。
其出路取决于新的公共选择范式和新的经济机制设计。1.“协同”与“协调”语境,实则一个“市场”和“政府”权利义务、国家观念和市场逻辑反思、重构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协同”的历史真素材和逻辑意义的考察,基于原有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下过于宏观、抽象的“协调”语境,公共选择和执行主体权利与义务界定模糊。市民社会的农村及其存在方式下的农业,从低效的被组织、被管制的“要我干”到高效发展目标的被服务、被协助、主动参与式发展,向“我要做”的制度变迁,才有可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目标。当然,还包括主体间、主客体间纵向横向要素、因素的协同。协调发展,是国家和政府的治理话语。职能和职权属于高位决策层。协同发展,更多的是市民社会、业界利益群体间以平等、合作方式,共同目标的实现为导向,具有完全的自组织性、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配合性、效率-效果-效益性,基于高效目标的参与:“我要做”,不是低效的被组织、被管制:“要我干”。农民率先成为中国农村改革制度诱致性变迁和创新的公共选择主体:作为理性经济人,农民遵循科学理性与合理的历史逻辑、遵守成本-效益原则:既是新制度需求下自动、自组织的公共选择者,也是新制度公共选择的创造者。
以小岗村农民发端掀起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公共选择制度创新之变迁,典型地体现了对低效的“要我干”这一被组织、被发展旧范式的否定,对高效的自组织、自发展,“我要做”这一新范式的公共选择。对于发展中区域而言,地方政府不仅是行政管理者,也是发展工作者,更是协助者、引导者。国际上通行采取参与式发展的研究与实践,或规划和管理途径的发展工作者所扮演的角色“参与式农村评估”(PRA),则更要向发展主体赋权,“参与式学习和行动”(PLA),二者交互作用,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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