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旅游产业不断发展,消费者素质逐渐提高,人们不再满足于单纯的物质享受,而更加注重满足精神文化需求。音乐是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形式,它可以反映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特色,带有鲜明的时代色彩。文化旅游已经成为现代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音乐文物应当和旅游产业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互利共赢。现阶段,音乐文物旅游已经在我国部分地区开展,但我国音乐文物旅游理论研究才刚刚起步,关于音乐文物旅游含义,学术界还存在很大分歧,缺乏统一规范解释。另外,针对音乐文物旅游资源、音乐文物旅游发展意义等问题,学术界并未展开大量研究。
由于理论研究还不完善,使得音乐文化旅游发展困难重重。考虑到以上这些问题,在本研究中,笔者从整体角度来把握音乐文物旅游概念,科学、系统、规范地研究音乐文物旅游发展问题,希望可以进一步完善发展音乐文物旅游理论体系,为我国音乐文物旅游事业建设提供有益借鉴,促进我国音乐文物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发展音乐文物旅游,引导人们重视中国传统文化,创造良好的文化传承发展环境。
本文基于音乐旅游、文物旅游理论研究成果,阐述了音乐文物旅游含义,并对豫、鄂、湘三省的音乐文物资源的梳理,分析了音乐文物旅游的特点和评价。随后,根据对大量事例、实例的分析把握,提出了基于产品内容的开发模式分为博物馆模式、主题公园模式。并结合音乐文物的不同分类方法的不同特性,将音乐文物旅游产品开发分为时代串轴的音乐文物旅游专线、区域主题公园型音乐文物旅游、萨克斯乐器分类的专业型音乐文物旅游线路、以材质区分的博物馆展览型音乐文物旅游。最后从政策引导、供需关系协调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措施,从而促进音乐文物旅游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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