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欧洲债务危机以来,世界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各国对于政府财政信息的透明度提出了质疑,怎样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有效监督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成为各国学者研究的热点。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为了摆脱政府财政困难,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财务信息的透明度掀起了“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理论要求政府更透明的反映预算及其他财务信息,提倡引入权责发生制以满足各方面的要求。
OECD是最早践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组织,目前OECD34个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都引入了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更适用于现代政府管理的观念已深入人心。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与此同时,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水涨船高,政府掌握的公共资产的数量也日益增加。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政府使用资金的状况,对政府财务管理的能力有了新的要求。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预算会计制度,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会计体系,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种种的弊端。各种迹象表明,我国目前实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在某些方面已经不再适应政府财务管理的现状。政府职能和财政体制的转变以及履行受托责任的要求已经在督促着政府财政管理制度的变革。
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章对研究背景和意义进行阐述,接着对以往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并提出本文的不足。第二章对政府会计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总结了OECD成员国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的使用情况,表明,政府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已经是不可逆转的世界趋势,其次对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进行概述,并将我国的预算会计与政府会计进行了对比。第三章论述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对国际上的改革经验进行介绍,先后对三种比较典型的政府会计改革方式:美国的逐步扩展模式、意大利的分步到位模式、新西兰的一步到位模式进行了论述,总结各国改革的经验以及对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启示。第五章对我国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体系提出了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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