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视野中的知识产权指的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度选择,是否保护知识产权、对哪些知识赋予知识产权以及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根据现实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制度选择和安排。从国家层面看,它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度选择;从国际层面看,它是世界贸易体制的基本规则。建设创新型国家,需有符合现阶段社会发展状况的知识产权政策与之相适应。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突出表现在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管理的缺失。
本文旨在以知识产权为切入点,从公共政策分析的角度分析解决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缺陷问题,探讨了公共政策、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关系,运用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借鉴国外知识产权政策的经验,指出了我国应建立以知识产权政策为导向的公共政策体系,为制定和实施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本文试图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创新:首先,给重大经济活动划分了四大类别:即重大经济建设项目、重大技术创新项目、重大企业并购或重组、重大进出口贸易项目。对知识产权审议进行界定,发展出较为系统完整的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定义。其次,通过两个调查来评价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即通过重大经济活动和科技计划中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现状的调查统计分析,研究当前我国经济文化发展、对外贸易与合作交流中所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最后,以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理论为支撑,提出河南省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的理论框架,即知识产权审议机制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基本工作程序、审议内容等,提出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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