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茵伽尔登对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中可以看出,以往“忠于原作”的几种观念——“忠于乐谱”、“忠于演奏”、“忠于创作意图”以及“忠于传统”——都存在显著的理论缺陷,最终它们“忠于”的东西根本就不是音乐作品。虽然表面上茵伽尔登的理论消解了原作的存在,但从理论分析中可以发现,茵伽尔登并没有真正地消解原作。造成他的理论矛盾的根源在于其理论的出发点。音乐作品的原作存在于作曲家的意向活动当中,是作曲家的“纯粹意向性对象”。原作与一般意义上的音乐作品有一定的区别,它是多层结构,包含作曲家隐含在其中的内容成分。由于原作具有开放性,原作不是具体的存在,因此,对原作的“忠实”只能从一定程度上对它进行把握,而不是完全占有。
本文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