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旨在规划、设计、建造、管理、保护户外自然和人工境域.它既古老又年轻:古老在于其发端可追溯至先民经营苑、囿、园圃之时,年轻在于其须不断演进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当下,风景园林一方面要参与解决如气候变暖、生态失衡等全球化问题;一方面要帮助保护自然、文化资源并营造适宜人类栖居的生存环境。这已然成为了风景园林在当下面临的新挑战,而反观其自身:作为综合性极强的应用型学科,风景园林的理论滞后于实践,且未形成系统的基础理论——这在某种程度上阻滞了它在当代的发展。因而迫切需要开展风景园林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其学科整合力,解决其理论与实践的问题,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本研究在总结、分析前人对风景园林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特点与时代背景,开创性地从伦理学的角度对其进行考察、探讨,为促进其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帮助其形成学科价值观和哲学观并在当下人们规避技术异化的风险、臻于“诗意地栖居”中发挥作用而开辟可行的途径。首先,对“风景园林性”进行了反思性描述,引述了海德格尔“诗意地栖居”的伦理学命题,结合风景园林的学科特性、发展状况及其与当下社会背景的关联,论述了在海德格尔理论维度进行研究的可行性、必要性与优势所在。其次,阐述了“诗意地栖居”、伦理等概念的涵义,揭示了风景园林原初地存在两个层面的伦理意蕴并说明了两者关系。
第一层面为精神气质,根据海德格尔的理论,阐释了风景园林“天”、“地”、“神”、“人”四重实在性集结。风景园林既是技术的又是艺术的,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它是其所是地存在能反映某种超越于技术、艺术的精神气质而直达人栖居的本质——诗意;第二层面为道德责任,指在风景园林领域内存在的伦理道德问题,论述了环境伦理、艺术伦理、文化伦理、社会伦理、工程伦理和职业伦理六个维度的道德责任,与“精神气质”相关联,人应该成为“存在”的看护者,维护风景园林的原初性。最后,反观本研究,分析了其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并通过风景园林的伦理意蕴略述了对系统基础理论研究的构想。同时,在总结该研究的基础上,对进一步研究作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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