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国内外研究比较”和“语言学”两个维度,来论证多媒体画面语言学的合理性。通过查阅资料发现,美国著名教育心理学家梅耶教授所提出的“多媒体学习认知理论”与游泽清教授所提出的“多媒体画面语言学”,虽然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但是二者的基本观点,研究思路以及得到的结论,却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因此可以从国外同行的研究中,反衬出游先生所提出的利用“多媒体画面语言学”来解决如何设计多媒体教材的观点,不仅可行,而且是合理的。
从语言学、符号学的角度看,游先生提出的“多媒体画面语言”同样具有一般人工语言‘的符号性、系统性和可生成性三个特征,因此,将其视为一种新的语言类型是合理的。按照美国哲学家英里斯将符号学划分为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三部分的观点,游先生将他创造的多媒体画面语言学,视为由语构、语义和语用三方面组成,同样是有据可查的。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对国外对同类问题(即如何设计多媒体教材)的研究,以及从一般语言学的理论中,查找到了游泽清教授提出的“多媒体画面语言学”合理性的依据。此外,在验证合理性的过程中,还对游先生的理论有所补充和发展,如用“运动画面作为划分多媒体画面语言中语言和言语的界限”;提出多媒体画面语用学中也有“大语境”和“小语境”之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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