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的加快,我国的城乡差距问题越来越尖锐,其中“三农”问题日益凸显。就解决“三农”问题而言,统筹城乡发展是关键;就农业自身而言,必须增强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走市场化发展道路。而农业走入市场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其中是完全“无为”的,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经验都证明,农业的市场化进程需要政府与市场这“两只手”的精妙配合。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又处于县级政府的治理之下,在引导和促进当地农业市场化过程中,除了中央的宏观政策之外,县级政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浙江省长兴县作为一个工业化持续取得进展的农业大县,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做了很多努力。
本文着重通过对长兴县在促进农业市场化方面的考察发现,当地政府从21世纪初开始进行一系列的探索,从“八大工程”主要抓基础设施建设到“十大工程”注重农民主体培育,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农民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努力开创政府—农业企业—社会三方互动的良性循环。为此,要将农业发展置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框架中,将社会力量的培育作为农业市场化过程中的伙伴。地方政府要激发社会力量,着力培育农民经济主体地位的市场化,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以及推动农产品的商品化,积极转变地方政府职能,从传统的政府“输血”到建设“造血”组织,充分赋予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激发“三农”的巨大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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