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无限制地利用自然资源发展生产,并毫无顾忌地将工业废物排向自然。拯救地球,实现人与自然、当代人与后代人可持续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与环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大量与环境活动有关的交易或事项。传统管理会计在企业管理理论、管理方式上的缺陷已严重威胁了内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管理模式的建立。环境管理会计是从传统管理会计中衍生出的一门新兴的,具有蓬勃发展势头的学科。在我国的法治社会中,要保证环境管理会计的长期推行,必然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引导、推动和保障。因此,构建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势在必行。然而,目前我国对于环境管理会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应用上,很少将其上升到法律制度层面。本文从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角度出发,以环境管理会计成本管理阶段、投资决策阶段、业绩评价阶段中包含的法律制度为研究重点,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探寻我国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的协调路径。
论文主要分为六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为导论部分,简要介绍了本篇文章的研究背景、国内国外的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第二部分:环境管理会计概述。首先简要介绍了环境管理会计产生的背景、环境管理会计的内涵、特征,其次对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进行界定,阐明了其定义以及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关系。笔者认为,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是规范环境管理会计行为所形成的规则的统称,主要包括环境管理会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准则、标准、指南、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间接涉及环境管理会计的法律规定。第三,阐述研究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在理论上有利于实现环境管理会计理论与法学理论的整合,实践上能够保障企业环境管理的有序进行。第四,明确了环境成本管理、投资决策和业绩评价是环境管理会计的三个重要阶段。第三部分:建立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的缘由及理论基础。指出之所以要构建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是因为其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是建立在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基础上的,进而得出结论,构建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刻不容缓。第四部分:环境管理会计成本管理阶段的法律制度。主要从环境成本核算制度、环境成本控制制度两方面进行讨论,指出环境管理会计成本管理阶段法律制度的不足,主要有成本计量形式单一,缺乏环境成本核算领域的专门人才,环境成本控制制度缺失等,并提出完善我国环境成本核算制度和环境成本控制制度的措施,如明确企业环境成本核算的原则;制定可操作性环境成本会计准则和实施细则;政府制定激励政策,加大科技投入;完善、落实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第五部分:环境管理会计投资决策阶段的法律制度。企业在投资决策之前,必须就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环境管理会计投资决策阶段必须树立环境产权观,明确环境自然资源权属,防止投资决策偏差;必须使环境的直接责任者——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因此笔者主要通过投资决策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企业环境责任制度三个方面完善环境管理会计投资决策决策阶段的法律制度。第六部分:环境管理会计业绩评价阶段的法律制度。本部分首先介绍了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含义以及国外经验,通过国外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经验借鉴,完善我国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包括明确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法律基本原则;推进环境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制度建设;选择合适的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其次以清洁生产审计制度为例,发现我国企业环境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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