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德国古典美学对于艺术类型的划分以及每种艺术门类的规定性为众人所熟知,但是却鲜有人考虑这样一些问题:为何德国古典美学如此重视艺术类型的划分?为何同一时期的美学家,从康德、席勒、黑格尔,他们对于艺术类型的区分有着巨大差异?他们的目的是什么?要解决哪些与时代相关的问题?他们的艺术类型划分原则,在艺术走向大众化、商业化和媚俗化的今天是否还具有意义?解决这些问题就是本文的中心任务。经由这些视角,本文不仅梳理、分析了德国古典美学家在艺术分类上的差异性与一致性,而且从当代文艺学视野重新评估了这些艺术分类的原则,从每一艺术类型的发展状态重新探索了德国古典美学家的预判与误判。
方法上,本文采用文献、文本和历史相结合的原则,即以德国古典美学的启蒙语境作为重要历史背景,以德国古典美学家之间的承继、发展关系为线索,以现当代美学家和艺术理论家的回应作为参照,对德国古典美学家的艺术分类目的进行了清晰表述。内容上,本文主要讨论了康德、席勒、黑格尔的艺术分类思想,并认为整个德国古典美学都受制于启蒙语境,它的艺术分类要求是由启蒙运动的自由需求促动的。由于当代艺术的发展和当代理论的解构主义倾向,这种与启蒙挂钩的艺术分类不断遭受批判,但总体而言,它们并未因此失去当代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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