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比格尔是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理论家,他致力于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引入文学艺术的研究领域,力图勾画出更为全面且更为准确的文学艺术的发展历程。他提出的“艺术体制”理论不仅为研究先锋派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同时,为建构欧洲文学艺术发展史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比格尔提出的“艺术体制”是一个文学社会学的范畴,他构想的艺术体制是整个社会体系的一个子系统,既相对独立,又与整个社会体系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艺术体制内部可大致划分为两个层面:思想意识层面以及物质材料层面。思想意识层面指的是盛行于一个时期或一个群体中的美学观念;而物质材料层面则是艺术的生产和接受所涉及到的物质材料。
随着体制内部各要素,无论是美学观念还是艺术生产和接受的物质材料的转变都会相应的带来艺术体制的转型,而这些要素的转变常常是与整个社会体系的变动紧密相连的,因此,艺术体制重要的历史转型阶段往往与整个西方社会的重要社会制度之间的更替相协调。同时,艺术体制是文学艺术的社会功能的决定因素。因此,比格尔以文学艺术的社会功能、文学艺术的生产和接受状况以及美学观念这几个要素为抓手来把握艺术体制的转型轨迹。比格尔所描绘的文学艺术的发展史,与传统的,以作品和作者为中心的、主要由理论家的评论分析构成的艺术史截然不同。比格尔将西方文学艺术发展的历程看作是艺术体制历史转型的过程:艺术从最初依附于宗教,到逐步形成相对独立的子系统,艺术体制成形,再到封建时期的艺术体制向专制主义的艺术体制转型,再到日益转向自主(autonomous)艺术体制,并发展壮大走向成熟,直到先锋派的出现。在比格尔看来,先锋派与以往的艺术流派都不同,先锋派的革新不再局限在艺术体制的内部,而是以艺术体制本身为革新对象,先锋派力图将艺术与生活实践重新结合来反叛自主艺术体制。但很遗憾,先锋派的实践并没有实现预期的目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自主艺术体制凭借自身强大的力量抵挡住了先锋派的攻击,并将其重新纳入自主艺术体制内。
本文聚焦比格尔的“艺术体制”理论,试图循着比格尔文学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具体阐释艺术体制的概念,描绘艺术体制的历史转型过程,来更好的把握西方文学艺术史的发展脉络。通过本文的讨论,力图实现对比格尔艺术体制理论加深理解的目的,在文学社会学的语境中,进—步阐明其价值与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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