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建筑规模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也必然伴随着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使原本有限的大气环境容量越来越紧缺,并引发了以气候变化为显著特征的一系列环境问题。因此,控制建筑能耗、减少碳排放已经成为我国必须直面的重要问题。从实际来看,单纯的利用政府控制管理来降低建筑耗能和排放的作用十分有限,而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型市场机制的提出却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了一种崭新思路。为了响应我国“十二五”规划中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资源有偿使用及生态补偿的要求,本文尝试在我国碳交易全面实施的前提下,率先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领域碳排放权交易框架,从而有效地指导我国建筑碳交易工作的展开,并进一步实现低碳建筑和低碳城市的目标。
本文综合运用了文献查阅法、对比分析法以及专家访谈法,并结合稀缺性、外部性、科斯产权理论以及博弈均衡等理论以及实践总结,得出如下结论:首先,建筑碳交易是一种允许碳排放权利自由调剂从而实现减排成本效益最优的市场机制,具有能耗影响因素多、基线难设定、交易主体量大分散、单体建筑交易量小、交易成本高及交易属性稳定等特点;其次我国主要可控建筑能耗为北方城镇采暖、公共建筑能耗等。因此在尊重各类能耗需求及选择合理交易运作方式等前提下,我国建筑领域所适用的建筑碳排放权交易框架,可以构建一种以不同类型建筑为区分,以强制区、过渡区和自愿区三种减排性质相结合,配额交易、项目交易和自愿交易三种交易模式相结合的综合体系,且框架内外流通模式可以包含与强制减排领域间的双向流通以及与非强制减排领域间的单向流通两种方式。最后,针对框架内不同类型建筑,政府可以从监管、惩罚和激励三个维度进行制度建设和实施,从而为推动我国建筑碳排放权交易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支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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