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中国人均GDP达到了“中等收入陷阱”标准,经济转型已刻不容缓。2011年,在这个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年,中国再次开始了经济转型的征程。“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要确保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基本要求是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在经济转型时期,政府的调控手段和法律调整方式应当做出怎样的转变,是经济法学界关注的主要问题。从法律运行的逻辑考察,法律调整方式的转变,首先就要求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基本模式和目标选择等法律理念层面的因素发生改变。
经济法理念主要就是指经济法的内在精神和普遍范式,包括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四个方面。本文试图通过研究转型时期对中国经济法理念的新要求,探讨当前中国经济转型时期的经济法制建设、经济法学,在价值取向、方式选择、评价标准等领域所应实现的调整与改变。本文研究的主题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法理念,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明确本文所研究的时代特性及在该时期中国经济法、中国经济法理念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本文研究的时代背景—经济转型—的具体情况梳理,明晰本文对经济法理念探讨的时间范围。从经验导向、缺乏预见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重视不够;政府调控的能力边界不明三个角度总结经济转型时期中国经济法制存在的问题。指出在经济转型背景下中国经济法法制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理念落后。并提出了“效率、秩序与公平的价值关系不协调”、“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目标定位不当”、“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关系模式不合理”三点具体的落后之处。其次,通过对中国经济法理念逻辑基础的探究,运用演绎归纳研究方法,指出本文研究所应注意中国经济法理念的发展方向。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是市场与政府配置机制的双重失灵,通过对政府调控权的成本、横纵向配置及其程序规范三个角度的研究,结合域内外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摸索经验总结,由经济法理念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能性、现实性等逻辑基础问题中,发掘经济转型时期中国经济法理念的发展方向,最后,以上文分析为基础,提出转型时期中国所应提倡的经济法理念:秩序理念、统筹理念与民生理念。针对社会本位与私权保障、宏观调控法律规制与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的分析、归纳与讨论,指出民生理念对于经济法,特别是经济转型时期的经济法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针对经济转型时期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利益格局的转变,提出秩序理念以稳定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发展指引、稳定社会情绪。针对纷繁复杂的转型局势,理论研究还未达到一定程度的经济法学,尚未建构完全的经济法制,提出统筹理念,以在协调自身的完善与体系化的同时,科学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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