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模式问题在学界和实务界已经争论了多年,虽然目前国际社会普遍采用版权法模式对其进行保护,但并不能说明这个模式是最佳的,而实际上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也在不同程度上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不断尝试采用其他方法对其进行补充。
作者从计算机软件的基本概念出发,以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和法律特征为基础,通过对各种法律保护模式的利弊分析,提出制定计算机软件保护的专门立法来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全面保护的方案。在专门立法中,作者为处于不同阶段的计算机软件提供了不同的保护方法供软件权利人选择,并努力使各种保护方法结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虽然引用了现行版权法、专利法、商业秘密法中的一些规则,但作者希望对他们进行符合计算机软件特点的改造,形成一些计算机软件专门立法特有的内容。其中计算机软件保护中对有争议的网络侵权行为类型化、最终用户侵权认定、“反向工程”侵权认定以及保护用户的规定等问题都提出了肤浅的建议,最终目的就是要使计算机软件保护的专门立法能够结合现有各种保护模式的优点,克服其弊端,真正做到对计算机软件的全方位保护。
本文关键词:
计算机(43)
软件(12)
专门(1)
立法保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