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离不开劳动者的辛勤付出和用人单位创造的经济利益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相辅相成。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劳动立法对劳动者有着倾向性地保护。经济补偿金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情形下,得到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法律法规选择、经济补偿金适用前提的认定、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等方面的问题。而上述几方面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争议,这种争议也造成了经济补偿金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大量产生。
本文结合经济补偿金的立法及实践现状,从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典型问题为切入角度,将经济补偿金法律适用问题点结合具体司法案例和地方的司法裁判指导意见予以讨论,引出:因地方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选择性适用造成的额外经济补偿金适用的争议;因经济补偿金适用情形的界限不清,造成了各级法院因在案件中对适用前提的不同认定,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结果;因配套制度中工资范围的不明确,导致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计算的不确定;因对经济补偿金溯及力规则的不同理解导致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争议。
对于以上这些法律适用问题,地方司法机关为了能有较为确定的裁判结果,也发挥了司法能动性,出台了一系列的内部裁判指导意见,这些内部裁判指导意见,确立了裁判标准,同时也存在司法政策法律化、因对条文理解错误导致的指引错误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和争议,经济补偿金制度立法应当在以下方面进行完善:协调《劳动合同法》与《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内容;明确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前提;确定工资计算基数;统一经济补偿金溯及力的法律解释。通过这些方面的立法完善,从而达到合理使用有限的司法资源、促进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用人单位的规范管理,最终推动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的目的。
本文关键词:
劳动合同(1)
经济(123)
补偿金(1)
制度(13)
司法难题(1)
立法完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