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上研究生教育发达的国家,其培养的研究生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美国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学位授权管理机构,研究生学位主要是由大学授予,而大学的学位授予权主要是向所在州的立法机关申请。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了美国研究生教育的学位授予权管理,并对其管理的思想进行了分析。
美国研究生学位授予权管理属于学术管理范畴,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是学术管理的三项基本原则,而且美国高校管理体制又是地方分权制,这样便限制了州政府全面干预学术事务。大学在获得办学许可与学位授予权后,只要不违背法律,便可独自管理。大学拥有具体学科的学位授予权,授予的学位质量是由非官方的认证组织进行评价。没有通过评价的学科,学位授予权就会被取消。另外,学校也会根据市场的需求调整学科的设置。美国有其独特的教育制度,虽然大学高度自治,政府不直接管理,但是美国形成了一套严格的评价制度,以保证大学的教育质量。采用第三方评价的方式使美国研究生学位授予权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处于动态的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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