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管理已经成为高技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研究相对较晚,包括扬州在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流程、专利、激励等制度,及其管理制度体系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扬州高新技术企业有必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高水平地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高质量地创造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进而助推和巩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创新主体优势地位。
本文通过对高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相关理论的阐述,扬州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现状分析,依据科学性、合法性和相适应性原则,从知识产权战略制度、知识产权立法制度、知识产权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激励制度这四个方面阐述了扬州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内容,以目的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可比性的建立原则,选取了知识产权战略制度、知识产权立法制度、知识产权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四个方面,作为扬州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的评价指标,选用模糊综合评价法作为评价方法,进而对M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现状进行了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发展层次结构内容,提出了M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善对策。以期能够进一步科学、合理地建立健全扬州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为有效地提升包括扬州在内的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质量、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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