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采取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适度分离模式,这就导致了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核算的会计利润与根据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即会计-税收差异。又因为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管理者有更多进行盈余管理和税收规避的空间,导致了会计-税收差异的进一步扩大。会计-税收差异,作为盈余管理和税收规避的综合性财务指标,反映了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和企业风险大小。
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关于会计-税收差异的相关研究,并对会计-税收差异与企业风险进行理论分析,结合有效市场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将会计-税收差异进行细分并提出相应研究假设。其次,本文在前人的研究下结合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完善了正常会计-税收差异和非正常会计-税收差异的衡量模型。此外,本文以中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选取了2008年到2015年非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旨在研究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会计-税收差异的扩大性和对企业风险的影响,构建了会计-税收差异和企业风险模型,分别验证会计-税收差异、正常会计-税收差异、非正常会计-税收差异、暂时性会计-税收差异和永久性会计-税收差异对企业风险的影响。
实证结果表明,总会计-税收差异、正常会计-税收差异、非正常会计-税收差异、暂时性会计-税收差异和永久性会计-税收差异都会导致企业风险的增加,说明会计-税收差异是衡量企业风险的有效标准;与正常会计-税收差异相比,非正常会计-税收差异更有力地预测企业风险,说明我国市场是一个半强式有效市场或者有投资银行利用其专业性提高了投资准确性和市场效率;此外,将会计-税收差异细分为暂时性会计-税收差异和永久性会计-税收差异对研究企业风险并没有实质性帮助。最后,基于实证研究结果,本文对市场监管者和投资者提供了相关建议并给出以后研究方向建议,希望法律法规制定者一方面要协调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不断完善中国上市公司的税收信息披露。同时,投资者要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认知能力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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