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在社会中应用领域的急剧扩大,计算机犯罪的类型和范围也随之不断地增加和扩展。 第一部分关于计算机犯罪概念及其构成要件。计算机犯罪与计算机技术密切相关,随着时间的推移计算机犯罪不断获得新的涵义。
结合刑法条文的有关规定和我国计算机犯罪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了计算机犯罪的概念:所谓计算机犯罪,是指使用计算机技术来进行的各种犯罪行为。并就其构成要件做了简要分析。 第二部分关于我国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简讨与比较研究。刑法作为一种规范性调整手段,其产生具有滞后性,计算机犯罪也是如此。计算机犯罪与传统犯罪的巨大差异,对现行刑法典形成巨大冲击,同时也造成了传统刑法理论与现实犯罪态势的冲突。笔者根据各国计算机犯罪的立法现状与司法现状,结合计算机犯罪立法的发展趋势,分析了我国当前刑法典关于计算机犯罪立法设置存在的种种缺憾及对传统刑法理论的冲击。 第三部分关于我国计算机犯罪理论创新及立法完善思考。面对计算机犯罪的日益猖獗,传统的刑法理论目前处于一种相对尴尬的地位,诸多已成定论的基本刑法理论变得不适用现实而略显滞后。
笔者通过对计算机犯罪刑事管辖时空范围和刑法典基本制度的拓展,以及对计算机犯罪类型的理论创新,对我国现行刑法典中计算机犯罪惩治条款加以分析完善,并建议制定专门的反计算机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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