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显著,采用专利保护模式符合计算机软件的特点。由于计算机软件的特殊性,既需要专利制度的保护,又离不开反垄断制度的规制。而专利保护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保护,与反垄断制度对计算机软件的规制存在冲突。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制度和反垄断制度,各自都有其合理性和正当性。表面上看是冲突的,但是基于对两种制度各自的正当性进行分析,提炼出二者的一致性,从而对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和反垄断规制的冲突进行协调。
本文以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制度与反垄断制度为起点,以开放的视野,体系化的思考方式,分析了两种制度的正当性以及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和反垄断法规制冲突及其协调,以完善我国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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